10月
2020
2020-10-29 09:15
本报讯 记者贾虎瑞 通讯员张倩报道 日前,山西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方案》,从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三个层面,对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和培训人员提出了要求。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层面,方案提出,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人员,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方案提出,省级层面,将组织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省、市、县部门主要负责人,中央驻晋企业和省属重点企业班子成员以视频形式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统筹抓好安全与发展,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统筹抓好综合监管、行业主管和专业监管,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两个专题。
行业主管部门层面,主要培训省、市、县三级行业监管部门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中央驻晋企业分公司、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讲课内容以本行业领域安全知识为主,并将相关行业领域和通用安全知识纳入培训。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层面,由企业自主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方案明确,培训结束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培训内容,认真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和排查措施;从业人员着重对其应知应会和岗位风险等内容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要作为任职重要参考条件,考核不合格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培训考核,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人员,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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