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2017
2017-12-21 11:25
12月20日,北京东城区安监局发布(东)安监罚〔2017〕2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海置业大厦分公司未与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案进行处罚。
据了解,执法监察人员对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海置业大厦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东城区安监局决定给予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海置业大厦分公司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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