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月
2017
2017-04-06 10:52
深圳福田警方发布消息称,4月3日华强北一处建筑工地发生火灾,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责任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4月3日17时19分许,华强北一建筑工地发生火情,浓烟滚滚,引起大量市民围观。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和消防武警迅速赶到现场及时扑灭明火。
经查,起火原因确定为外来火源将工地空地上的易燃材料引燃。该在建工地的空地上堆放了大量苯板(泡沫挤塑板),苯板是保温材料,属易燃物品。然而该工地负责人高某默许该苯板露天存放且未对其进行保护措施。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违法行为人高某(男,31岁,安徽人)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华强北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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