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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09月

2017

突出问题导向 激发内生动力

2017-09-06 10:54

本网讯记者高文静报道为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坚持“宣传教育警示为主,日常监管执法为主,标准规范运行为主”,着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监管机构,塑造“忠诚、实干、担当”安监队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县实际,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出台了《沂南县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安监局局长李成介绍,近年来,沂南县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力求在责任落实上有新突破,与近日出台了新办法,从机构、人员、责任、监管、考核、问责等方面,对乡镇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进行了界定,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了“三实”(实际、实用、实效)、“三精”(精细、精准、精确)、“三朴”(朴素、朴实、简朴),为今后基层监管找准了路子,为安监人员创造了条件,为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属地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高起点、准定位,量身编织基层安全监管“安全网”

“为解决基层基础问题,我们出台的《办法》总结了多年来沂南县在安全生产监管特别是基层一线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做法,也是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安全管理上的创新探索,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寻找一条适合沂南的安全生产基层监管模式。”李成说。

在制定过程中,我们先后到企业、社区、乡镇做了大量的调研,掌握了大量来自一线的一手资料。同时根据县领导高起点、高定位、量身制作,目光长远、长效、管用、实用的要求,经过几十次易稿,反复修订,多次征求市安监局、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察局、组织、人事部门以及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经县政府法制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把关后,以县委办、县府办名义印发。

该《办法》的出台,体现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党政同责”,又落实了“四个责任”。

求突破、补短板,拧紧基层安全监管“安全阀”

可以说《办法》有多项创新在沂南县开创了先河,走在全市前列。李成举例说到,比如《办法》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社区化”,在社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社区主要负责人任主任;连续2年受县以上表彰,乡镇安监办副主任当年度考核直接评为优秀等次,极大调动了安监人员的积极性;

还有,对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采取精准识别、精准建档立卡、精准施策,借鉴精准扶贫先进经验,我们委托第三方利用平台电话访问,确保了安全监管到点到事到人;对网格化实名制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解决了过去只抓重点不抓全面、只重一域而忽视全局的问题,也解决了安全生产只抓表面不注重根本的问题,从最基层、从一线员工、从一线岗位抓起,解决了“最后一纳米”的问题。

我认为,这些创新都是治标之举、治本之策,最终我们要实现“四个转变”,由过程治理为主向源头治理为主转变,由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转变,由单打独斗向群防群治转变,由隐患治理向风险管控转变。

建清单、明责任,上紧基层监管执法“安全弦”

安全生产的压力责任传导不到基层、一线,出现“上边喊破嗓子、下边做做样子”等现象,致使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得不到落实。

李成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办法》明确列出了八项责任清单,落实了“事事有人干、人人有责任”,实行了“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规定。

其中八项责任清单包括: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安全监管机构人员装备清单,安全生产会议、监管、执法频率清单,乡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执法职责清单,安全生产执法留痕和强化执法联动清单,安全生产执法留痕和强化执法联动清单,网格化实名制工作清单,实名制监管责任精准考核清单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清单。

例如,从构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上讲,该县提出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改变了过去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真正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进一步明确了各分管领导为分管领域内直接责任人,站所负责人为监管领域的具体责任人,工作区书记、主任为所辖区域直接责任人,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村居(社区)书记、主任为本区域的直接责任人,村两委成员为具体责任人。首次把社区安全管理加入监管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社区化。进一步细化了网格化实名制责任人的责任。

从安全监管机构人员装备清单上谈,各乡镇确定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并兼职安监办主任;城区和开发区配备不少于10人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和技术服务人员,其他乡镇不少于5人;社区主要负责人兼任社区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配备2至3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城区社区不少于3人,村居至少配备1名兼职安全协管员。

从安全生产执法留痕和强化执法联动清单上说。该《办法》第一次提出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执法全程留痕,实行安全生产工作日志制度,解决了“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的执行落实问题;同时也是第一次提出了强化执法联动,加强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案件移交、报告,解决了漏管漏罚、安全监管边界衔接不畅不明和多头管理、都管都不管的问题。

定规矩、抓落实,钉牢基层安全监管“安全钉”

该《办法》还详细规定了,实行后督查制度,强化后督查措施,对落实责任滞后、整改不到位的实行“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乡镇主要负责人,三次启动问责,坚决进行处理”,县督委办和县纪委监察局及时跟进处理。对存在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全面、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重、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进行警示通报、约谈。

其次,实行“督考+执法+问责”模式,将执法和问责贯穿于督导考核的全过程,发现问题立即跟上执法,适时启动执法程序,将压力直接传导到企业,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同时根据督考情况,对乡镇实名监管责任人进行问责,把责任追究落实在事故发生之前。

最后,实行三种问责,即出了事故要问责、整改不到位要问责、不作为的要问责,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纪检部门、组织部门主动参与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逐级逐项逐人落实问责,坚决依法依规、一个不漏的处理到位。

李成表示,工作的落实,离不开督查考核,安全生产工作的问责,一直严于其他工作,通过立规矩、严纪律,督促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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