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
2021
2021-07-19 09:05
近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向黑龙江、内蒙古、吉林3省(区)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帮助受灾地区防汛抗洪抢险救援。
应急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积极部署落实防汛救灾各项工作措施,组织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30余次联合会商,分析研判雨情汛情灾情,加强灾害风险预警提示,调度重点省份,指导做好江河洪水巡查防守和应急处置。今年以来先后派出了24个工作组、专家组,赴汛旱灾情严重的地区协助地方开展防汛抗旱工作。针对黑龙江上游特大洪水和嫩江编号洪水,国家防总于6月21日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6月22日提升至Ⅲ级,国家防总办公室调拨编织袋496.5万条、彩条布349.4万平方米、无纺布78万平方米等中央防汛物资,支持地方防汛抗洪,全力组织做好江河洪水应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积极参与防汛抗洪抢险救援,共营救转移疏散群众1.6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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