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
2021
2021-07-12 14:34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建立涉炉企业安全生产“炉长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炉长”,全面负责涉炉作业安全,同时,该市还建立了乡镇(街道、园区)党政领导挂钩联系涉炉企业工作制度。
目前,泰州市共有涉炉企业952家,各类型炉子2404台。近年来,泰州市涉炉企业钢水喷溅、爆炸、火灾等事故多发,部分地区连续发生涉炉事故。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新建项目“三同时”审查不严格、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应急处置不当等突出问题。事故调查和日常监管发现,部分涉炉企业存在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薄弱、异常工况处置不当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泰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台此项制度。
该局明确,涉炉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炉长”,全面负责涉炉作业安全,并负有组织并落实开展涉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等8项职责(见下图表)。技术负责人原则上应从事涉炉管理工作8年以上,负有6项职责。操作负责人一般由车间负责人或班组长担任,负有4项职责。
此外,该市还建立了乡镇(街道、园区)党政领导挂钩联系涉炉企业工作制度,明确乡镇(街道、园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辖区涉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挂钩负责人。
专项治理期间,乡镇(街道、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应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涉炉安全专项治理推进工作;乡镇(街道、园区)党政挂钩联系责任人应定期检查挂钩企业涉炉作业包保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每家涉炉企业明确1名党政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作为挂钩联系人,对工作岗位调整的,应及时变更,防止挂空。
下一步,泰州市安委办将组成督导检查组,适时对涉炉企业“炉长制”和属地挂钩联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包保责任和挂钩联系制度的,只“包”不“保”或只“挂”不“查”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确保涉炉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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