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400-6887110

  • 首页

  • 关于全一

  • 解决方案

  • 产品中心

  • 合作案例

  • 媒体中心

  • 联系我们

MEDIA CENTER

媒体中心

09/

07月

2021

山东出台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

2021-07-09 14:19

本报讯  记者高文静报道    近日,山东省印发实施《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以规范应急管理专家的调用、遴选、考核等工作。该办法共13条,明确应急管理咨询专家由省应急管理厅在全国范围内邀请,应急管理专家的遴选采取自愿申报和推荐申报相结合的原则,有效期至2024年6月28日。

办法明确了专家的分类、职责要求及专家所在单位的义务。专家包括应急管理咨询专家和应急管理专家。

应急管理咨询专家主要为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和应急处置提供咨询服务。应急管理专家主要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专家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实事求是开展工作,并对其做出的技术结论或提供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终身负责。专家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专家参加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的各项活动,并为其在工作中提供帮助。

办法规定,设立专家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家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专家队伍建设管理;组织做好专家的遴选、调整、审核、培训等工作;配合有关处室调用专家执行任务或参加有关活动;定期对专家的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专家工作情况简报。

办法同时明确了应急管理咨询专家和应急管理专家的主要职责、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不再聘用为省应急管理专家的六种情形。根据办法,专家执行任务时可以现场调查、调阅有关文件或技术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自主做出政策咨询、技术审查结论或鉴定意见;按规定获得专家劳动报酬。

专家的义务主要包括严格守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不得拒绝紧急调遣;按时开展和完成委派任务并提供任务有关材料;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遵守专家回避制度;未经许可,不得以省应急管理专家名义组织或参加任何活动。

解决方案

安全预警系统解决方案

智慧消防

智慧用电

安全生产信息化

产品中心

智慧物联

合作案例

项目案例

媒体中心

公司新闻

行业资讯

关于全一

全一简介

发展历程

企业实力

企业文化

联系全一

商务合作

400-6887110

24小时服务热线

©2012-2025 河南全一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2021002228号-1     营业执照    豫公网安备 410103020027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