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
2021
2021-07-06 14:59
本报讯 近日,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印发《甘肃省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要求,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一专多能、一主多辅”的原则,组织或者依托有关单位,组建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省级应急救援队伍要配齐配强政治思想过硬、作风纪律过硬、业务能力过硬、身体素质过硬的应急救援人员,原则上不少于50人,救援队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且经过培训考核,具备满足抢险救援要求的资质条件。
《办法》明确,省级应急救援队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值班分队担负应急备勤任务,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响应、紧急出动。要采取岗位自训、集中轮训、比武竞赛以及参加政府部门组织调训等方式,提升综合素质。原则上,年度业务培训、体能锻炼、实操训练各科目分别不得少于30日,紧急拉动、实战救援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办法》规定,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坚持质量建设与动态管理相结合,能力评估与考核淘汰相结合,工作绩效与激励奖惩相结合,畅通进出渠道,严格建队标准。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推动、政府补助、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帮助支持省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先进救援装备,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教育培训演练,推广救援科技应用,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推动、政府补助、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帮助支持省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先进救援装备,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教育培训演练,推广救援科技应用,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甘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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