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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07月

2021

完善监管责任体系 落实组织者主体责任

2021-07-06 10:07

本报讯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提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工作应当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按照“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

《意见》明确,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工作应当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等原则。要夯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组织者主体责任,场地空间提供方负有安全服务保障义务。各类体育活动特别是利用公园、山地、森林、江河湖泊、海洋、空域、公共体育场馆等自然资源或公共资源举办的,场地提供方或管理者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承担应急救援等救助任务。

《意见》要求完善监管标准,建立完善标准体系,明确组织者的条件和要求,规范参加者的资格条件。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各类赛事活动的评估指导监督,加强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服务。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一律制定灾害性天气等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包括实时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防范、比赛中止或延期、及时救援等内容)。

要强化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各级体育部门应当联合通信管理、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银保监等部门,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应急工作机制,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同时,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措施,做好疫情防控。要严肃追责问责,完善追责问责机制,严肃追究造成安全事故的组织者责任,依法追究监管责任。(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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