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月
2021
2021-06-28 10:08
本报讯 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应急广播功能定位,对播出管理、系统构成、技术要求和运行维护等进行了规定。
《暂行办法》明确,县级以上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广播建设、运行和管理,建立本地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和效果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和应急广播终端,监督管理本地应急广播播出情况。应急广播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建立健全长效系统建设和运行保障机制,有效发挥应急广播“最后一公里”传播优势,提升应急广播发布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专兼职相结合
方式,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广播终端设施,并加强上岗人员管理,确保应急广播终端安全高效运行。(本报记者)
24小时服务热线
©2012-2025 河南全一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2021002228号-1 营业执照 豫公网安备 410103020027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