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月
2021
2021-06-03 10:43
本报讯 记者张安妮报道 近日,记者从贵州省遵义市安委办获悉,为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加强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研判和防范化解,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遵义市日前出台了《遵义市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制度》和《遵义市应急管理会商制度》。
《遵义市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制度》明确,现场指挥官是指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现场指挥官包括市级现场指挥官、县级现场指挥官和乡镇(街道)级现场指挥官。市级现场指挥官由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或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和副指挥长组成,指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县级现场指挥官由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或县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和副指挥长组成,指挥一般级别及以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乡镇(街道)级现场指挥官由乡镇(街道)政府领导组成,负责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该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现场指挥官负责制,现场指挥官全权负责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救援队伍、处置力量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公众应当服从和配合现场指挥官指挥。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各指挥机构,要协同配合解决现场应急处置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力配合现场指挥官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官在应急指挥处置工作中可以行使决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力量、统筹调配现场应急救援物资、协调有关单位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决定依法实施应急征用等职权。突发事件发生后尚未指定现场指挥官的,最先带领处置力量到达现场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临时履行现场指挥官职责。现场指挥官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后,要立即深入现场实地查看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会商,完善初步处置方案(意见),形成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
《遵义市应急管理会商制度》对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抗震救灾(防震减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过程中,关于应急值守、监督管理、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中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灾害事故预警响应、应急响应以及重大事项等的会商作出明确规定。会商分为例行会商、重要时段会商和预警、应急响应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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