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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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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安评造假的根子在企业?还应继续深挖!

2021-04-28 13:58

■“我们想认认真真把安全生产工作做扎实,请他们来的目的是为我们提出整改意见、解决问题,直接出一份合格报告有什么用呢?”

■“安全评价是一种市场行为,别说严防死守、严格把关了,稍微‘挑刺儿’一点儿的安评机构都容易失去客户、失去市场,如果不改变企业与机构的关系,这事儿怎么捋都捋不顺。”

■“某些专家连一些基本的‘行话’都听不懂,我们之间仿佛鸡同鸭讲。”

安全评价的对象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也是企业,企业在整个安全评价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角色。有观点认为,安评造假问题根子在企业,不少企业存在隐瞒真实情况、默许安评机构造假等行为。

事实是否果真如此?企业有哪些难言之隐?对此,记者采访了两位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负责人,听听他们是如何理解安评造假的。

中介机构主动提“保过”

较真企业反而成“异类”

美雪是一家生物新产业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她看了《安评机构负责人揭秘行业造假乱象》的报道之后表示,基本认同那位安评机构负责人说的情况。

“很少有人去深挖这些问题,而这些问题确实是大部分人不愿意摆在明面上说的事实。”美雪说,“虽然认可这些事实,但他提出的安评造假的根子在企业这个观点我不同意。”

“之前就有评价机构找我们,直接跟我说,他们不来企业现场看了,到时候给我们出一份合格报告就行。那你说,这种情况到底是谁有问题?”美雪对某些安评机构的敷衍态度很生气。她接着说:“我们想认认真真把安全生产工作做扎实,请他们来的目的是为我们提出整改意见、解决问题,直接出一份合格报告有什么用呢?”

在美雪看来,想糊弄的不是企业而是安评机构,安评机构想在市场生存,想必遇到过很多想省事儿过关的甲方,时间一长,形成了一套与企业相处的“固有模式”。当错误行为变成寻常事,像她这样较真的企业管理者反而被当作“异类”,“这是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罗川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总监,作为甲方的代表,他也不赞成安评机构的这一做法,但也表示某种理解:“说到底,安全评价是一种市场行为,别说严防死守、严格把关了,稍微‘挑刺儿’一点儿的安评机构都容易失去客户、失去市场,如果不改变企业与机构的关系,这事儿怎么捋都捋不顺。”

一些专家甚至不懂“行话”

部分评价报告如同“鸡肋”

除了主动示好“保过”,某些安评机构专家的专业水平同样被企业诟病。

罗川在建筑施工领域干了近20年,经验丰富,但他跟某些机构专家在现场交谈时明显感觉和对方“不在一个频道”。

“有一次我跟某专家在现场就一个问题交换意见,可这个专家连一些基本的‘行话’都听不懂,我们之间仿佛鸡同鸭讲。我当时就想,到底是谁来评价谁?”罗川说,仅仅是建筑施工行业,具体细分的话下边又有许多领域,目前安评机构有专家跨专业开展评价、认证的情况。而这种情况下,跨行业领域的专家大多只能查查表面问题,很难开出深入肌理的“药方”。

“不仅是安全评价,我们企业在进行质量环保体系认证、标准化创建等工作时,都遇到过‘专家不专’的问题。”罗川说,多数评价、认证工作只有几天时间,对于“泡”在建筑施工行业十几年的他来说,对于企业、项目存在的问题都不敢说全面了解,更不要指望一位跨行业领域的专家能在短短几天时间里写出完全反映真实情况的报告了。

对于这个问题,美雪持有相同观点。她告诉记者,她所在的企业之前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时请来行业专家,有些问题连专家也不是特别清楚到底该怎么办。“不能否认,有一部分企业希望通过安全评价来解决问题,但有些专家只能给你提问题,而不告诉你怎么解决,这样会让企业觉得这个评价特别‘鸡肋’。”美雪说,现有的安全评价除了国家强制要求外,并没有真的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体现出多大价值,所以很多企业不愿意去做,久而久之便敷衍了事了。

建议重新梳理各方关系

从顶层设计就开始优化

在采访中,两位企业安全负责人一致表示,从本质上说,企业坚决不同意安评造假,因为不管是对企业、对社会,还是对员工安全来说,安评造假都没有意义和任何形式的帮助。但他们拿到的评价报告往往含金量不足、含水量超标,很多问题近期看是解决了,能够开工生产了,但从长远来看,企业的很多安全问题并没有解决。

罗川认为,安评造假问题的根子不在安评机构,也不在企业,而在于制度机制层面,再具体一点儿,问题出在顶层设计上。

“企业与安评机构是合同关系,企业是甲方,所以具有较强的话语权,这是天然的优势。”罗川说,企业要结果,机构要盈利,这种市场行为天经地义,很容易达成一致,很多企业抱着“过关取证”的心理,并非想通过安全评价找问题、堵漏洞,不能指望所有企业都自觉自愿给自己的工作增加难度,那样既不经济,又不现实。

“首先要打破这种合同关系,让双方站在同一平台上,具备同等的话语权,否则这项工作就变味了。”罗川建议,具有许可前置性质的安全评价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把市场行为转变为行政行为,打断企业与安评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条,发挥安全评价应有的作用。

美雪对罗川这一观点表示赞同。她说:“有的机构为了生存,牺牲了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但如果在顶层设计上重新梳理各方关系,这种情况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改观。”

谈到制度机制问题时,美雪告诉记者,目前适用于安全评价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解读不够细致、统一,这导致不同专家对同一标准规范的理解不同。她认为,针对法定强制评价项目需要出台相应的评价标准、执行细则、考核审查细则等配套文件,让企业拿着这些文件就知道应该怎么做,看到哪里不合格就知道应该怎么改。

“比如,我们要上一个新项目,需要做‘三同时’评价,但是目前对于‘三同时’的规定不是很明确,不同的人可能给出不同的解释,这样对企业来说就不好操作。”美雪说,同一个东西,不同专家的理解不一样,那么安全评价的结论也会不一样。

“有时不是企业想造假,也不是机构想造假,而是某些技术问题确实不好解决,而且谁也不清楚应该怎么解决,体现在报告中,就是寥寥几笔,十分敷衍。

这两位企业安全负责人均认为,应当完善安全评价相关制度机制,做到评价标准、执行细则、考核审查细则环环相扣,让需要主观判断的内容少一些,可操作、可执行、可量化的内容多一些。同时,要提高安评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请公正的第三方对评价报告进行实地抽查,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安评报告质量。

(注:美雪、罗川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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