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2020
2020-12-04 10:15
本报讯 近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各项任务落实,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警示教育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完成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目标任务。
岁末年初历来是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期。通知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针对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紧紧围绕防范遏制中毒窒息、火灾、坠罐跑车、坍塌等重大事故,立即组织对地下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对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和尾矿库进行重点抽查。防范中毒窒息事故方面,要严格通风管理,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为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一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防范火灾事故方面,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井下切割、焊接等动火作业必须制定周密防范措施。防范坠罐跑车事故方面,要加强主要提升装置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检验,斜井人车要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等。防范采空区坍塌事故方面,要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防范边坡坍塌事故方面,要严格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一面墙”开采。防范尾矿库事故方面,要强化排洪设施检查维护和冬季放矿安全管理,严防排洪设施受冰冻灾害影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实施冰下放矿。
当前,一些企业为弥补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损失,赶工期、抢进度、超能力生产意愿强烈,容易冒险蛮干;铁、金等矿产品价格高位运行,受利益驱动,部分非法违法企业铤而走险,事故风险进一步加大。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不及时填绘图纸或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违反规定层层转包、分包采掘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利用媒介集中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充分发挥企业“吹哨人”作用,强化警示教育,通过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照本地区、本单位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逐一进行梳理,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建立形成三年行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加快出台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
对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以及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要制定2021年至2022年计划,逐一闭库销号。
通知指出,在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保持干部职工队伍稳定,切实压实各级监管部门职责。
要聚焦防范遏制非煤矿山重大事故目标,实施精准执法,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失信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谋划2021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思路,规范推进非煤矿山监管执法。(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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